s88308152
🏆🏆🏆🏆
[這篇文章最後由s88308152在 2009/05/25 01:49pm 第 1 次編輯]
這條專利 我大概兩年前就有討論過了 不過該業者最近也對於牴觸該法得產品漸漸有動作
目前很多廠商跟玩家 對於LED產品都躍躍欲試
若要商品化 大家要注意 避免侵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
http://www.tipo.gov.tw/ch/
公開號 200702590
專利名稱 照明燈具
公告/公開日 2007/01/16
申請日 2005/09/08
申請號 094130825
國際分類 F21V-015/00
公報卷期 05-02
發明人 管新寧
申請人 鑫源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縣新莊市五工二路104號
代理人名 江舟峰
優先權 中華民國 094211410 20050706
摘要:
一種照明燈具,主要包含有一燈具本體,該燈具本體內部具有第一空間及第二空間,該第一空間中結合有一散熱模組,而第二空間係為一完全密封之空間,進而達到防塵、防水及防鏽蝕之目的,並於第二空間中結合有數發光體,以作為照明之光源,該發光體係與第一空間之散熱模組相接合,使得散熱模組可將發光體產生之熱源排放至燈具本體外,以達到熱交換散熱之目的,進而延長發光體之使用壽命。
專利範圍 一種照明燈具,包括一相互結合之燈具本體及一燈桿,該燈具本體內部具有第一空間及第二空間,該第一空間係為氣流可流動之開放空間,係於第一空間中結合有一散熱模組,而第二空間係為一完全密封之空間,係於第二空間中結合有數發光體,該發光體係與第一空間之散熱模組相接合,使得散熱模組可將發光體產生之熱源排放至燈具本體外,以進行熱交換。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散熱模組至少一組以上之導熱件、散熱翼片及散熱風扇。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導熱件係略呈U字型或一字型或L型。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發光體可為發光二極體或其他高亮度之燈體。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燈具本體上設置有一與第一空間相通之空氣對流導流口。
一種照明燈具,包括一相互結合之燈具本體及一燈桿,該燈具本體包括一相互組裝之上蓋及透明下蓋,該上蓋及透明下蓋之組裝處係完全密封,並於其組裝處間設置有一隔板,以將燈具本體區隔成第一空間及第二空間,該隔板上並結合有一導熱基板,該導熱基板之底面係突露於第二空間中,並於其底面結合有數發光體,而導熱基板之頂面係與散熱模組相接合,使得發光體產生之熱能,可傳導至散熱模組中,並經由散熱模組排出燈具本體外。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上蓋之兩側各設置有空氣對流導流口。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散熱模組至少一組以上之導熱件、散熱翼片及散熱風扇;其中,導熱件之一端係與導熱基板之頂面相結合,而另一端則與散熱翼片相結合,該散熱風扇則結合於散熱翼片上。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導熱件係略呈U字型或一字型或L型。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發光體可為發光二極體或其他高亮度之燈體。
專利範圍:
一種照明燈具,包括一相互結合之燈具本體及一燈桿,該燈具本體包括一相互組裝之上蓋及透明下蓋,該上蓋及透明下蓋之組裝處係完全密封,並於其組裝處間設置有一隔板,以將燈具本體區隔成第一空間及第二空間,係於第一空間中設置有一散熱模組,該散熱模組至少包含有一導熱件,該導熱件前端一段係穿置於第二空間中,並於該第二空間中之導熱件上結合一導熱基板,該導熱基板上並結合有數發光體,使得發光體產生之熱能,可經導熱件傳導至散熱模組中,並經由散熱模組排出燈具本體外。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導熱件係略呈U字型或一字型或L型。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散熱模組可包含二組以上之導熱件。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散熱模組更可包含一組以上之散熱翼片及散熱風扇。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導熱基板可為多邊形狀或平板狀。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發光體可為發光二極體或其他高亮度之燈體。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上蓋之兩側各設置有空氣對流導流口。
詳細說明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照明燈具,特別是指一種將燈具本體區隔成第一空間及第二空間,使供發光體容置之第二空間係完全封閉,以達防塵、防水及防鏽蝕之目的,而第一空間則供散熱模組容置,以作為發光體之散熱,進而達到延長發光體使用壽命之照明燈具。
按,舉凡路燈、庭院燈、戶外照明燈等燈具皆為道路上不可或缺之照明器具,透過上述燈具之照明即可達到夜間居家安寧之維護、防範宵小及加強民眾夜間行走安全等目的;因此,照明燈具為人們所帶來之便利性係無庸置疑。然而,照明燈具雖實用,但仍具有以下之缺點:1.習用照明燈具所採之燈具大都採用白熱燈、水銀燈、鈉氣燈等,使其照明效率較差,導致耗電量相對增加,且其皆係採用交流電源,未能交/直流電兩用以及太陽能電池,導致用電便利性上仍有待加強。
2.習用照明燈具主要係透過一燈罩將燈體覆蓋,因散熱問題,該燈罩並非完全封閉,致使砂土、灰塵、水及昆蟲等相當容易進入燈罩中,造成燈罩內部之髒亂,進而影響燈體照明之亮度。
3.習用照明燈具中並未設置任何散熱裝置,致使燈體產生之高熱能無法適時散熱,進而造成燈體之使用壽命降低。
由此可見,上述習用物品仍有諸多缺失,實非一良善之設計者,而亟待加以改良。
本案發明人鑑於上述習用燈具改良所衍生的各項缺點,乃亟思加以改良創新,並經多年苦心孤詣潛心研究後,終於成功研發完成本件照明燈具。
本發明之目的即在於提供一種具有良好散熱設計並防塵、防水、防蟲及防鏽蝕等功效之照明燈具。
本發明之次一目的係在於提供一種可將發光體產生之熱能經由一導熱模組排出燈具本體外,以達延長燈具使用壽命目的之照明燈具。
本發明之另一目的係在於提供一種透過一可利用之太陽能電池以及交/直流轉換之電源供應器提供發光體所需之直流電源,以達到省電目的之照明燈具。
可達成上述發明目的之照明燈具,包括有一燈具本體,該燈具本體包含一上蓋、一透明下蓋、一隔板、一電源供應器、一散熱模組及一供數發光體結合之基板;其中,該上蓋表面設置有空氣對流導流口,係將上蓋與下蓋結合成一體,並將隔板設置於上、下蓋體間,以將燈具本體內部區隔成第一空間及第二空間,該第二空間係為完全密封之空間,而達到防塵、防水及防鏽蝕之目的,並將結合有基板之發光體結合於第二空間中,以作為路面照明之光源,並將電源供應器定位於燈具本體之第二空間中,以提供發光體所需之電源;該散熱模組結合於燈具本體之第一空間中,並與第二空間之基板相接觸,使發光體產生之熱能可經由基板傳導至散熱模組中,並經由上蓋之空氣對流導流口排放,以達到熱交換之目的,避免發光體因熱量過高而燒毀。
請參閱圖一及圖二所示,係本發明所提供之照明燈具之第一實施示意圖,如圖所示,係為路燈之實施示意圖,主要包括有一相互結合之燈具本體100及燈桿200,該燈具本體100包含:一上蓋1,該上蓋1之表面兩側處皆設置有導流口11;一透明下蓋2,該透明下蓋2係與上蓋1相互覆蓋,其覆蓋處係完全密封,無任何隙縫;一隔板3,該隔板3上設置有一開口(圖中未標示);係將隔板3結合於上蓋1及下蓋2間,以將燈具本體100內部區隔成第一空間101及第二空間102或上、下兩空間或前、後兩空間或左、右兩空間;一導熱基板4,該導熱基板4之底面連接有數發光體5;該發光體5可為發光二極體或其他高亮度之燈體;係將導熱基板4結合於隔板3之開口中,使導熱基板4可將隔板3之開口完全封閉,導致燈具本體100之第二空間102形成一完全密封之空間,使其具有防塵、防水、防蟲及防鏽蝕等功效,該導熱基板4底面之數發光體5則會突露於燈具本體100之第二空間102中,以作為路面照明之光源,而導熱基板4一側之導熱件41則為突露於燈具本體100之第一空間101中;至少一散熱模組6,該散熱模組6包含一組以上之散熱翼片61、散熱風扇62及一導熱件63;其中,該散熱風扇63係結合散熱翼片61上;該導熱件63可略呈U字型或一字型或L型,其一端係與散熱翼片61相結合;係將散熱模組6結合於燈具本體1之第一空間中,使得散熱模組6之導熱件63另一端可結合於導熱基板4之一側;另外,並可將該散熱翼片61直接結合裝置於導熱基板4上;一電源供應器7,該電源供應器7係定位於燈具本體100之第二空間102中,以提供電源至發光體5,使發光體5可產生光源。
再請參閱圖三A、B所示,係本發明第一實施使用狀態示意圖,當發光體5產生光源時,即會因發光而產生熱能,該熱能會經由導熱基板4所接收,該導熱基板4於吸收熱能後,即會將熱能傳導至散熱模組6之導熱件63中,使得熱能可經由導熱件63傳送至散熱翼片61中,進而透過風扇62將散熱翼片61上之熱能經由上蓋1之導流口11排放,以達到燈具本體100內部之散熱,避免發光體5因熱量過高而燒毀;且該燈具本體100之第二空間102係完全密封,使得灰塵、雨水及蚊蟲無法進入該第二空間102中,以維持第二空間102之清潔,而節省清潔燈具本體100所需之時間。
請參閱圖四所示,係為本發明之第二實施示意圖,如圖所示,係為類似庭院燈之實施示意圖,主要包括有一相互結合之燈具本體100及燈桿200,該燈具本體100之大部分結構皆與圖一相同,該燈具本體100同樣係具有第一空間101及第二空間102,該第一空間101係為開放空間,而第二空間102則為完全密封之空間,其與圖一之不同處係在於,該散熱模組6之導熱件63係為一垂直管柱狀,其上之一段係穿置於第二空間102中,並於該容置於第二空間102中之導熱件63上套設一導熱基板4,該導熱基板4可為多邊形狀(如圖四所示)或平板狀(如圖七所示),並於導熱基板4全部表面皆上貼合有數發光體5,使發光體5所產生之光源可朝全方位散發,以提昇燈具本體100之照明範圍;而該發光體5因發光所產生之熱能,係如圖五所示,會經由導熱基板4所接收,該導熱基板4於吸收熱能後,即會將熱能傳導至散熱模組6之導熱件63中,使得熱能可經由導熱件63傳送至散熱翼片61中,進而透過風扇62將散熱翼片61上之熱能經由上蓋1之導流口11排放,以達到燈具本體100內部之散熱,避免發光體5因熱量過高而燒毀;另外,如圖六及圖七所示,該導熱件63之數量可為至少一支以上,以增加散熱之速度及發光體結合之數量。。
本發明所提供之照明燈具,與其他習用技術相互比較時,更具有下列之優點:1.本發明係透過一隔板將燈具本體內部區隔成第一、第二空間,其中供發光體突露之第二空間係完全封閉,使得燈具本體之第二空間可達到防塵、防水、防蟲及防鏽蝕之目的。
2.本發明係於燈具本體之第一空間設置有至少一組導熱件、散熱翼片及散熱風扇,使得發光體產生之熱能可經由導熱件及散熱翼片及散熱風扇排出燈具本體外,以達延長燈具之使用壽命。
3.本發明係於燈具本體之第二空間中定位有一電源供應器,該電源供應器可提供發光體所需之電源,以達到省電之目的。
上列詳細說明係針對本發明之一可行實施例之具體說明,惟該實施例並非用以限制本發明之專利範圍,凡未脫離本發明技藝精神所為之等效實施或變更,均應包含於本案之專利範圍中。
綜上所述,本案不但在空間型態上確屬創新,並能較習用物品增進上述多項功效,應已充分符合新穎性及進步性之法定發明專利要件,爰依法提出申請,懇請 貴局核准本件發明專利申請案,以勵發明,至感德便。
1...上蓋
11...導流口
2...透明下蓋
3...隔板
4...基板
5...發光體
6...散熱模組
61...散熱翼片
62...散熱風扇
63...導熱件
7...電源供應器
100...燈具本體
101...第一空間
102...第二空間
200...燈桿
圖一為本發明照明燈具之第一實施立體示意圖;圖二為本發明照明燈具之第一實施側視示意圖;圖三A、B為本發明照明燈具之第一實施使用狀態示意圖;圖四為本發明照明燈具之第二實施側視示意圖;圖五為本發明照明燈具之第二實施使用狀態示意圖;圖六為本發明照明燈具之第三實施示意圖;圖七為本發明照明燈具之第三實施示意圖。
專利申請案號 094130825
狀態異動日期 20071015
案件申請日期 20050908
實體審查申請日 20050908
相關申請案號
公開號 200702590
公告號
證書號
證書型別 發明
狀態異動資料
這條專利 我大概兩年前就有討論過了 不過該業者最近也對於牴觸該法得產品漸漸有動作
目前很多廠商跟玩家 對於LED產品都躍躍欲試
若要商品化 大家要注意 避免侵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
http://www.tipo.gov.tw/ch/
公開號 200702590
專利名稱 照明燈具
公告/公開日 2007/01/16
申請日 2005/09/08
申請號 094130825
國際分類 F21V-015/00
公報卷期 05-02
發明人 管新寧
申請人 鑫源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縣新莊市五工二路104號
代理人名 江舟峰
優先權 中華民國 094211410 20050706
摘要:
一種照明燈具,主要包含有一燈具本體,該燈具本體內部具有第一空間及第二空間,該第一空間中結合有一散熱模組,而第二空間係為一完全密封之空間,進而達到防塵、防水及防鏽蝕之目的,並於第二空間中結合有數發光體,以作為照明之光源,該發光體係與第一空間之散熱模組相接合,使得散熱模組可將發光體產生之熱源排放至燈具本體外,以達到熱交換散熱之目的,進而延長發光體之使用壽命。
專利範圍 一種照明燈具,包括一相互結合之燈具本體及一燈桿,該燈具本體內部具有第一空間及第二空間,該第一空間係為氣流可流動之開放空間,係於第一空間中結合有一散熱模組,而第二空間係為一完全密封之空間,係於第二空間中結合有數發光體,該發光體係與第一空間之散熱模組相接合,使得散熱模組可將發光體產生之熱源排放至燈具本體外,以進行熱交換。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散熱模組至少一組以上之導熱件、散熱翼片及散熱風扇。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2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導熱件係略呈U字型或一字型或L型。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發光體可為發光二極體或其他高亮度之燈體。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燈具本體上設置有一與第一空間相通之空氣對流導流口。
一種照明燈具,包括一相互結合之燈具本體及一燈桿,該燈具本體包括一相互組裝之上蓋及透明下蓋,該上蓋及透明下蓋之組裝處係完全密封,並於其組裝處間設置有一隔板,以將燈具本體區隔成第一空間及第二空間,該隔板上並結合有一導熱基板,該導熱基板之底面係突露於第二空間中,並於其底面結合有數發光體,而導熱基板之頂面係與散熱模組相接合,使得發光體產生之熱能,可傳導至散熱模組中,並經由散熱模組排出燈具本體外。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上蓋之兩側各設置有空氣對流導流口。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散熱模組至少一組以上之導熱件、散熱翼片及散熱風扇;其中,導熱件之一端係與導熱基板之頂面相結合,而另一端則與散熱翼片相結合,該散熱風扇則結合於散熱翼片上。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導熱件係略呈U字型或一字型或L型。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發光體可為發光二極體或其他高亮度之燈體。
專利範圍:
一種照明燈具,包括一相互結合之燈具本體及一燈桿,該燈具本體包括一相互組裝之上蓋及透明下蓋,該上蓋及透明下蓋之組裝處係完全密封,並於其組裝處間設置有一隔板,以將燈具本體區隔成第一空間及第二空間,係於第一空間中設置有一散熱模組,該散熱模組至少包含有一導熱件,該導熱件前端一段係穿置於第二空間中,並於該第二空間中之導熱件上結合一導熱基板,該導熱基板上並結合有數發光體,使得發光體產生之熱能,可經導熱件傳導至散熱模組中,並經由散熱模組排出燈具本體外。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導熱件係略呈U字型或一字型或L型。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散熱模組可包含二組以上之導熱件。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散熱模組更可包含一組以上之散熱翼片及散熱風扇。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導熱基板可為多邊形狀或平板狀。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發光體可為發光二極體或其他高亮度之燈體。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1項所述之照明燈具,其中該上蓋之兩側各設置有空氣對流導流口。
詳細說明 本發明係關於一種照明燈具,特別是指一種將燈具本體區隔成第一空間及第二空間,使供發光體容置之第二空間係完全封閉,以達防塵、防水及防鏽蝕之目的,而第一空間則供散熱模組容置,以作為發光體之散熱,進而達到延長發光體使用壽命之照明燈具。
按,舉凡路燈、庭院燈、戶外照明燈等燈具皆為道路上不可或缺之照明器具,透過上述燈具之照明即可達到夜間居家安寧之維護、防範宵小及加強民眾夜間行走安全等目的;因此,照明燈具為人們所帶來之便利性係無庸置疑。然而,照明燈具雖實用,但仍具有以下之缺點:1.習用照明燈具所採之燈具大都採用白熱燈、水銀燈、鈉氣燈等,使其照明效率較差,導致耗電量相對增加,且其皆係採用交流電源,未能交/直流電兩用以及太陽能電池,導致用電便利性上仍有待加強。
2.習用照明燈具主要係透過一燈罩將燈體覆蓋,因散熱問題,該燈罩並非完全封閉,致使砂土、灰塵、水及昆蟲等相當容易進入燈罩中,造成燈罩內部之髒亂,進而影響燈體照明之亮度。
3.習用照明燈具中並未設置任何散熱裝置,致使燈體產生之高熱能無法適時散熱,進而造成燈體之使用壽命降低。
由此可見,上述習用物品仍有諸多缺失,實非一良善之設計者,而亟待加以改良。
本案發明人鑑於上述習用燈具改良所衍生的各項缺點,乃亟思加以改良創新,並經多年苦心孤詣潛心研究後,終於成功研發完成本件照明燈具。
本發明之目的即在於提供一種具有良好散熱設計並防塵、防水、防蟲及防鏽蝕等功效之照明燈具。
本發明之次一目的係在於提供一種可將發光體產生之熱能經由一導熱模組排出燈具本體外,以達延長燈具使用壽命目的之照明燈具。
本發明之另一目的係在於提供一種透過一可利用之太陽能電池以及交/直流轉換之電源供應器提供發光體所需之直流電源,以達到省電目的之照明燈具。
可達成上述發明目的之照明燈具,包括有一燈具本體,該燈具本體包含一上蓋、一透明下蓋、一隔板、一電源供應器、一散熱模組及一供數發光體結合之基板;其中,該上蓋表面設置有空氣對流導流口,係將上蓋與下蓋結合成一體,並將隔板設置於上、下蓋體間,以將燈具本體內部區隔成第一空間及第二空間,該第二空間係為完全密封之空間,而達到防塵、防水及防鏽蝕之目的,並將結合有基板之發光體結合於第二空間中,以作為路面照明之光源,並將電源供應器定位於燈具本體之第二空間中,以提供發光體所需之電源;該散熱模組結合於燈具本體之第一空間中,並與第二空間之基板相接觸,使發光體產生之熱能可經由基板傳導至散熱模組中,並經由上蓋之空氣對流導流口排放,以達到熱交換之目的,避免發光體因熱量過高而燒毀。
請參閱圖一及圖二所示,係本發明所提供之照明燈具之第一實施示意圖,如圖所示,係為路燈之實施示意圖,主要包括有一相互結合之燈具本體100及燈桿200,該燈具本體100包含:一上蓋1,該上蓋1之表面兩側處皆設置有導流口11;一透明下蓋2,該透明下蓋2係與上蓋1相互覆蓋,其覆蓋處係完全密封,無任何隙縫;一隔板3,該隔板3上設置有一開口(圖中未標示);係將隔板3結合於上蓋1及下蓋2間,以將燈具本體100內部區隔成第一空間101及第二空間102或上、下兩空間或前、後兩空間或左、右兩空間;一導熱基板4,該導熱基板4之底面連接有數發光體5;該發光體5可為發光二極體或其他高亮度之燈體;係將導熱基板4結合於隔板3之開口中,使導熱基板4可將隔板3之開口完全封閉,導致燈具本體100之第二空間102形成一完全密封之空間,使其具有防塵、防水、防蟲及防鏽蝕等功效,該導熱基板4底面之數發光體5則會突露於燈具本體100之第二空間102中,以作為路面照明之光源,而導熱基板4一側之導熱件41則為突露於燈具本體100之第一空間101中;至少一散熱模組6,該散熱模組6包含一組以上之散熱翼片61、散熱風扇62及一導熱件63;其中,該散熱風扇63係結合散熱翼片61上;該導熱件63可略呈U字型或一字型或L型,其一端係與散熱翼片61相結合;係將散熱模組6結合於燈具本體1之第一空間中,使得散熱模組6之導熱件63另一端可結合於導熱基板4之一側;另外,並可將該散熱翼片61直接結合裝置於導熱基板4上;一電源供應器7,該電源供應器7係定位於燈具本體100之第二空間102中,以提供電源至發光體5,使發光體5可產生光源。
再請參閱圖三A、B所示,係本發明第一實施使用狀態示意圖,當發光體5產生光源時,即會因發光而產生熱能,該熱能會經由導熱基板4所接收,該導熱基板4於吸收熱能後,即會將熱能傳導至散熱模組6之導熱件63中,使得熱能可經由導熱件63傳送至散熱翼片61中,進而透過風扇62將散熱翼片61上之熱能經由上蓋1之導流口11排放,以達到燈具本體100內部之散熱,避免發光體5因熱量過高而燒毀;且該燈具本體100之第二空間102係完全密封,使得灰塵、雨水及蚊蟲無法進入該第二空間102中,以維持第二空間102之清潔,而節省清潔燈具本體100所需之時間。
請參閱圖四所示,係為本發明之第二實施示意圖,如圖所示,係為類似庭院燈之實施示意圖,主要包括有一相互結合之燈具本體100及燈桿200,該燈具本體100之大部分結構皆與圖一相同,該燈具本體100同樣係具有第一空間101及第二空間102,該第一空間101係為開放空間,而第二空間102則為完全密封之空間,其與圖一之不同處係在於,該散熱模組6之導熱件63係為一垂直管柱狀,其上之一段係穿置於第二空間102中,並於該容置於第二空間102中之導熱件63上套設一導熱基板4,該導熱基板4可為多邊形狀(如圖四所示)或平板狀(如圖七所示),並於導熱基板4全部表面皆上貼合有數發光體5,使發光體5所產生之光源可朝全方位散發,以提昇燈具本體100之照明範圍;而該發光體5因發光所產生之熱能,係如圖五所示,會經由導熱基板4所接收,該導熱基板4於吸收熱能後,即會將熱能傳導至散熱模組6之導熱件63中,使得熱能可經由導熱件63傳送至散熱翼片61中,進而透過風扇62將散熱翼片61上之熱能經由上蓋1之導流口11排放,以達到燈具本體100內部之散熱,避免發光體5因熱量過高而燒毀;另外,如圖六及圖七所示,該導熱件63之數量可為至少一支以上,以增加散熱之速度及發光體結合之數量。。
本發明所提供之照明燈具,與其他習用技術相互比較時,更具有下列之優點:1.本發明係透過一隔板將燈具本體內部區隔成第一、第二空間,其中供發光體突露之第二空間係完全封閉,使得燈具本體之第二空間可達到防塵、防水、防蟲及防鏽蝕之目的。
2.本發明係於燈具本體之第一空間設置有至少一組導熱件、散熱翼片及散熱風扇,使得發光體產生之熱能可經由導熱件及散熱翼片及散熱風扇排出燈具本體外,以達延長燈具之使用壽命。
3.本發明係於燈具本體之第二空間中定位有一電源供應器,該電源供應器可提供發光體所需之電源,以達到省電之目的。
上列詳細說明係針對本發明之一可行實施例之具體說明,惟該實施例並非用以限制本發明之專利範圍,凡未脫離本發明技藝精神所為之等效實施或變更,均應包含於本案之專利範圍中。
綜上所述,本案不但在空間型態上確屬創新,並能較習用物品增進上述多項功效,應已充分符合新穎性及進步性之法定發明專利要件,爰依法提出申請,懇請 貴局核准本件發明專利申請案,以勵發明,至感德便。
1...上蓋
11...導流口
2...透明下蓋
3...隔板
4...基板
5...發光體
6...散熱模組
61...散熱翼片
62...散熱風扇
63...導熱件
7...電源供應器
100...燈具本體
101...第一空間
102...第二空間
200...燈桿
圖一為本發明照明燈具之第一實施立體示意圖;圖二為本發明照明燈具之第一實施側視示意圖;圖三A、B為本發明照明燈具之第一實施使用狀態示意圖;圖四為本發明照明燈具之第二實施側視示意圖;圖五為本發明照明燈具之第二實施使用狀態示意圖;圖六為本發明照明燈具之第三實施示意圖;圖七為本發明照明燈具之第三實施示意圖。
專利申請案號 094130825
狀態異動日期 20071015
案件申請日期 20050908
實體審查申請日 20050908
相關申請案號
公開號 200702590
公告號
證書號
證書型別 發明
狀態異動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