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上以台灣種的小丑野放才正確,在北部地區,建議以
1.龍洞灣
2.龍灣南口海洋公園
這兩處放,因為這兩處東北角國家風景區有法源可管及保護.
如果各位有興趣,我平時都在龍洞潛水,我可以號招潛水中心
的潛伴,把魚帶下水去放在較多海葵分佈的區域
一方面增加海底生態觀光賣點,另一方面透過這樣的活動,
到時候再找來一堆記者去報,把這個活動搞大一點
讓海腳知道這裡的魚不可以抓,是野放的.
並且透過這種方式帶動週邊的觀光活動,增加附加的價值.
讓海腳知道,抓一隻魚只能賣幾百塊,但是如果是一個潛水
客來觀光卻是可以花1000塊消費在這個區域.
雖然我知道這樣子的想法在執行上不困難,但我覺得最困難的
還是在如何透過生態教育的傳播讓大家知道,台灣不是只是口號上的
世界第一(繁殖小丑),還可以把繁殖出來的小丑創造更多觀光上的附加
價值,像這次88水災,墾丁及東部海岸地區就發現了許多的怪物極的石斑出現在海底.
先不管這些魚會不會適應環境,或遭到洮汰等問題,光是在吸引外國旅客來台潛水
看大石斑,就很有賣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