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vis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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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請教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楊技正,
由於目前法令上的限制,
無法立即合法讓水族館賣觀賞魚用藥,
故他們昨日已開會,請各縣市政府家畜疾病防治所支援,
不過非每一防治所都有人幫魚看病,
南部養殖業較多的縣市應該都有這方面的人,
細節部份就需要各位有需要的人自已撥電話到各地的防制所去問了。
 
支援意思是說.. 以後魚生病了.. 可以送去疾病防治所請他們看病嗎?
如果是的話.. 好像也挺不錯的..
 
政府這個措施真的是很離譜
就算可以送去治療
那是要口服還是外用啊
魚不像貓貓狗狗可以去醫院打針然後包藥回來吃啊
再來如果治療要一星期
難道還要每天送去嗎?
這真的是讓人無法理解
不過還好
我的FO撤掉了
混養缸的魚好顧多了


政府這方法只是暫時性的,
最終還是會開放水館賣合法藥物。
先前水館流通的都是不合法(未通過藥檢)的藥。
 
醫死了不知算誰的:em14:
以後可能需要幫魚買保險了!

希望政府能趕緊立法魚類的保險法!:em06::em06:

另外,海水魚排的廢水可能需要大家設污水池處理,也請快點立法魚類排泄物法:em12::em12:

還有,死魚的處置可能也需要魚類遺體處理條例!:em19::em19:

無聊透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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