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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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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
活石可以帶回家ㄇ?
抓ㄉ到一些 海魚ㄇ?
有人有ㄑ過然後 看到ㄌ一些什麼ㄇ?
 
欣賞就好
海裡這個季節有滿多小海神仙
那天在一個小漁港還看到一隻藍紋
不能抓喔很容易被罰6萬元
 
[這篇文章最後由liniru在 2008/06/08 04:37pm 第 1 次編輯]

依國家公園法第13條之規定,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1.焚毀草木或引火整地。
2.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
3.污染水質或空氣。
4.採折花木。
5.於樹木、岩石及標示牌加刻文字或圖形。
6.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污物。
7.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
8.其他經國家公園之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
敬請共同維護我們珍貴的資源!
新聞來源,例如:摘錄自2007年3月2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摘錄自2008年5月3日聯合報屏東報導
新聞摘錄內容,摘錄新聞精華,可適度改寫,可分段,字數盡量不要超過400字: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為了加強海洋資源的保護工作,公告「眺石海洋資源保護示範區」,從南灣到潭子灣一帶的海域,禁止各種海岸、水域的捕撈、採摘等行為,一旦被查獲最高處15,000元。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施錦芳表示,眺石海洋資源保護區位在巴士海峽內,屬珊瑚礁潟湖的地形,海域內擁有繽紛美麗的各種珊瑚、眾多的熱帶魚群等海洋生物,是一處豐富多元化的海洋生態環境。
因這處海域也是遊客較常休憩、以及從事水上活動的區域,為了維護這區域的海洋生態資源,使其得以生生不息永續利用,禁止各種採摘、撈捕漁類、海膽、寄居蟹、貝類等海洋生物;禁止採摘或焚燬海岸植物、盜採砂石、珊瑚礁石等行為;禁止改變地形地貌或破壞海洋棲地環境;禁止電魚、毒魚、炸魚,任意傾倒廢棄物、汙染行為。
民眾如發現有上述情形,請速打報案電話,墾管處8861321, 墾丁警察隊8861331。
 
墾丁現在很多檢查的會忽然出現可千萬不要有僥倖心態
他們可能拿望遠鏡在岸上等你喔
 
保護我們的海洋.這是一個熱愛海洋生物的人所要做的事情!!你可以去沙灘釣釣美人魚好了..
 
要去挖珊瑚或抓魚不如吃吃萬巒豬腳,要不然現在鹽水芒果也盛產還不錯吃喔,魚不過就大同小異就那麼幾種,與其去打帶紀念品的主義不如多了解當地特色跟小吃吧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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