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話,如果是學生的組別,畢業後通常就沒了,如果是老師的,經費沒了的話可能也沒了....學界
上面也有講到,吃半天然的環境,一個寒流就~~
如果今天一個貝能有相對應的市場價格,商人會搶破頭的去跟政府討論溝通,如果貝賣到比海產店還便宜時,誰還肯多花心思
再來合法的業者去溝通去討論,讓非法的業者不用什麼心血就能享受我們去爭取來的開放性市場,公平性也不合理
以上這個是比較直白且自私的說法,所以我上面說台灣人的尿性,是連我自己也一起罵下去
那麼另外幾個角度來講的是,我從n年前就開始跟魚業署打交道,對公單位的態勢與態度是很清楚的
如果今天請立委來開公聽會,跟平常委託申辨時,那個風格是不同的....只怕立委,小老百姓來申請一切照規距(最好別來申請)
也就是說我去溝通各種事務跟細節,如果沒有上升到立委的公聽會時,鳥用都沒有~~
這個貝產值有到那裡嗎??
海委會今(23日)預告修正「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將國內族群數量下降的七種硨磲貝列為珍貴稀有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同時,為讓中文翻譯名稱更符合拉丁文學名,也將「柴山多杯孔珊瑚」及「福爾摩沙偽絲珊瑚」兩種保育類珊瑚分別更名為「柴山多杯珊瑚」及「福爾摩沙擬絲珊瑚」。 海委會今(23)預告修正「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將目前國內族群數量呈下降趨勢的7種硨磲貝列為珍貴稀有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圖為巨硨磲貝。圖片來源:海保署提供 七種「硨磲貝」 預告將升格保育類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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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篇講的比line清楚點,雖然他沒講到海保署,還在講魚業署(不曉得現在已經踢皮球)淡海分家了....
如果大家有看清楚點,會一直看到幾個關鍵字,林務局(野生動物保育法主要他們解釋比較有力)因為野生動物多在他們範圍內
所以林務局,跟野保法(野生動物保育法)這個就是現在主要開罰的單位,你不上新聞沒人檢舉你就不用太過擔心
魚業署是以前觀賞水族的主管機關,但其實他們也不想管,主要是管魚港的,所以造成台灣很大的問題就是都扯一起
海洋委員會近年成立後裡面這個海保署是我們現在申請輸入的主管機關,但他們官網也零零落落,
甚至還延用魚業署舊思維的作法,反正呢,公部門不會主動進步,民間單位要做就按法條跟規定辨法來
不做,捉到就罰(他還以為他罰很重)其實他罰太輕,所以走私走灰色地帶的還是有,罰了沒差我還是賺....離題了
我會覺得這個貝不需要去溝通,主要是要溝通什麼??法條沒有寫不給我進啊,野保法的II級跟cites的II級是二件事
所以這個新的修正案只是把貝上昇到野保法的II級,但他在CITES裡一直是II級啊,所以商人的尿性,我有飯吃能進口
我幹嘛去找官員麻煩,等下事情往上升級,原本能進變不能進我不是頭更大??
以上,還請理解當八卦不負責(不代表我們公司立場哦)哈哈,我應該去打屁那篇聊不要在這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