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有一個朋友10年前送給我一件紀念品(當時我也有回贈等值之物),市價大約數千元,這10年以來我也是仔細保管。最近再見面,朋友主動提起10年前贈送之物可否歸還,我愣了1秒後爽快的答應了,歸還時我又加送了一件小禮物,至於我10年前回贈的之物,我就絕口不提了。感覺這10年我也善盡保管之責,能夠物還原主也不虧欠,祝福朋友平安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