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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動物程序
http://las.nhri.org.tw/rule_inportaninal1.htm
自行帶進口
旅客攜帶寵物(貓、狗),請於入境時,在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上正確申報品名、數量及價格,並由紅線檯(應申報檯)通關,每位入境旅客所攜帶應稅自用行李(含貓、狗寵物)在新台幣二萬元以下者免稅,至於攜帶貓、狗入境,其必備文件、檢疫手續相關規定等請逕洽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聯絡電話:03-3982431;網站:www.baphiq.gov.tw)。
聯絡電話:
第一航廈服務檯03-3982308、
第二航廈服務檯03-398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