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站不支持濫採或者濫採生物回來販售的行為

下面引用由s883081522007/09/13 02:10pm 發表的內容:
你引用的法規我都知道
你的意思就是說 擔任管理人員 因為規定禁止大家討論野採跟去做野採行為
那些新手不懂得人 因為想 也因為沒人敎那就可以瘋狂野採、破壞生態
而明明知道 就當作不聰不聞 沒這回 ...
小弟只是建議銓大
沒有別的意思
擔任管理員就應該按照規定走下去
現在有野採派跟反野採派
既然野採已經是犯法的事情
應該刪除有關野採相關文章
銓大應該是宣導野採是犯法的,不是宣導野採的安全性
宣傳的目的有點偏離正常航道
 
不知道怎麼繼續溝通下去..... 不過換個角度看, 好在有你們的堅持台灣的自然環境會愈來愈好.
看來我該轉到釣魚人頻道去了, 改天海邊遇到我釣魚你淨灘, 希望還能說 Hi.
 
[這篇文章最後由kenkuo在 2007/09/13 02:57pm 第 1 次編輯]

下面引用由s883081522007/09/13 02:10pm 發表的內容:
就如 明明禁止闖紅燈 卻一堆人闖
小弟我我 只是想把不管法令的人 騎車闖紅燈的 讓他們變走路牽著車闖紅燈 減低傷害
阿銓兄
你我也是好兄弟
但是看到你這篇發文
老哥哥我就要說一下ㄌ!
對ㄉ!
騎車闖紅燈的是不對
但是你把原本騎ㄉ改為走路牽著車闖紅燈
那還是闖紅燈ㄚ
在危險ㄉ情況下還是一樣
那一天被撞ㄌ!
他還會說一句"是阿銓教我闖紅燈ㄉ"
同理心態去想
今日在站上發現ㄌ有違法令ㄉ文章
站上ㄉ管理單位沒有去制止
還在站上讓它持續ㄉ發效
東北角ㄉ風浪是不認人ㄉ
要是有一天真的上ㄌ報
某位倖存者對媒體說
"是PH 8.4邀集我們來ㄉ"
"而已我也是在那裡學會野採ㄉ"
那麼這個站還能夠繼續經營下去ㄇ?
站上ㄉ管理人員會繼續安心ㄉ去維護這個站ㄇ?
我ㄉ用意很單純也簡單
讓PH 8.4能夠更好.更強.更豐富
 
大家跟我理念相左........我不知道該做何解釋了!
小弟只針對問題點 該寫的文章 我也寫了
反正這文章 我不再做回應了 就讓環境去適應時間吧!
小弟當下之急 還是認真的養好自己的魚 對得起自己養的魚 才對的自己 多說無謂!
 
厚~實在有夠番的啦!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也要看得懂字!
魔神仔(幽靈)~全台灣海邊都是風景特定區嗎?
海釣都犯法嗎?要不要CALL阿SIR去把萊萊磯釣場的人都抓起來
你乾脆建議政府明令連漁船捕魚都禁止~漁網一收多少魚蝦蟹都上來阿~
小郭 看你前後發言 你真是"西瓜挖大邊"而且內容偏激又沒意義...
銓大一片好心教導正確觀念還被罵有夠衰~
銓大加油我支持你~
環境的保護要靠大家的公德心跟正確的觀念~
 
下面引用由brian1222007/09/13 03:37pm 發表的內容:
小郭 看你前後發言 你真是"西瓜挖大邊"而且內容偏激又沒意義...
小弟只是一個土生土長ㄉ萬華小鬼頭
我就是番.也沒知識
內容當然是又偏激又沒意義
我已經把該說ㄉ說得非常明白
至始至終都在同一邊
看得懂得就是懂
我不會對一隻只懂吃大便ㄉ狗教牠別再吃大便ㄌ!
 
TO skyeyburg
何以見得野採是犯法的事情??可以舉出相關的法律條款ㄇ??
野生動物分成保育類與一般類,大家在水管看到的魚類都屬於一般類,目前除了保育類生物,還有保護區是很確定的是非法,一般類的野生動物除非採取非法手段(比方說炸魚,毒魚)是很確定違法,政府的野生動物保育法規是採取負面表列的方式,目前我是還沒找到一般類野生動物使用合法手段的違法法條,看你說的這麼肯定,是否可以找出法律條款給我們大家看看呢??
剛剛在鎖文章的時候看到阿銓PO的圖片,可以確定的是高雄港並非是保護區,如果連執法的政府機關都不確定是否違法??你又何以這麼肯定呢??我很好奇??
http://www.ph84.idv.tw/cgi-bin/board/topic.cgi?forum=8&topic=6745&show=0
至於版規我沒想到skyeyburg 比我們版工還懂呢,我所看到的版規如下
"4.請勿在版上刊登集結一同野採的相關訊息。"
我不知道什麼時候版規變成你在定的,同時我也希望別用自己的意思去針對版規作擴大的解釋,謝謝^^
至於站上目前有分派系我就真的不瞭解了,大海應該是要廣納百川才是阿,我很討厭"是非人"去分什麼派系見縫插針,很無聊,如果你要分派系那是你家的事情,別把站上良善的魚友都牽扯進去,謝謝合作^^
 
下面引用由brian1222007/09/13 03:37pm 發表的內容:
厚~實在有夠番的啦!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也要看得懂字!
魔神仔(幽靈)~全台灣海邊都是風景特定區嗎?
...
全台灣海邊不是風景特定區
小弟只是介紹風景特定區不能野採
至於法規,法規說明經過相關主管同意就可以開放
你說萊萊磯釣場
http://www.necoast-nsa.gov.tw/index.php?act=product&CategoryID=273
連政府單位都開放了
有什麼不可?
 
下面引用由kenkuo2007/09/13 04:36pm 發表的內容:
小弟只是一個土生土長ㄉ萬華小鬼頭
我就是番.也沒知識
內容當然是又偏激又沒意義
我已經把該說ㄉ說得非常明白
...
希望你不會吃大便喔~呵呵~
 
小弟相信..愛養魚的人..必定是愛魚的人..不愛魚..又何必養魚呢..
所以..小弟相信在PH8.4的魚友們..都是愛魚..也熱愛這片海洋的人..
剛才拜讀各位大大的討論文章後..心中澎湃..頓時睡意全失..或換言之也是一肚子火..覺得不吐不快..
小弟愚見..集體野採..會對海洋能有多大的傷害..
有些大大前輩的說法..是乎是視我們如同海腳..個人不能予以苟同..
相信在站上討論的都是如何養好魚..將魚養活..而非討論如何養死魚吧..如真是如此..那不如討論如何烹調美味的魚料理吧..
去海邊野採的魚友們..初衷不也都是為了能養活牠們..看牠們在缸中悠游..不然直接開伙上菜..還不用帶打氣機浪費錢浪費電..
與那些為了利益而不擇手段..電魚..毒魚的海腳有極大的差別..而最大的差別在於站上的魚友們有愛心也有功德心..
況且在站上的魚友都是愛魚的同好..集體野採的魚友中..也有一些在站上爬文有一段時間..對海洋生態..生物及養魚知識..
有相當程度了解的大大前輩..與這些前輩在一起..一方面可以更了解海洋生態..
另一方面對於適合養及不適合養..應該放生的..還能就近請教..以減少帶回了養不活的生物..
更比起單獨野採..對生物不了解..而將全部漁獲帶回..更不容易害死魚..
小弟認為..用手撈網..一天的漁獲量..又能有多少..對海洋能有多大的傷害..比起那些用毒魚來傷害魚的海腳..
又是如何呢..小弟在海邊頂著太陽..曬成黑炭..跟魚玩賽跑..躲貓貓..漁獲量也才一隻..但卻如獲至寶..
又怎會因是否要花錢..而有差別上的待遇呢..
難道..用錢買回去的魚是大爺..要住總統套房魚缸..而在海邊抓的魚是賤民..要住在茅房魚缸嗎..
小弟以前也是愛好釣魚..但後來覺得魚被魚勾勾到一定很痛吧..後來從此封桿..
改用手撈網捕魚..當然也捕螃蟹..但後來覺得螃蟹養不活..又會傷害魚..因此回家前都會放生..
而小弟之所以會加入海水幫..也是因為在海邊抓魚..結果帶回家..又不希望斷送了那些小魚的生命..
才會砸錢新設海水缸..讓那些魚能在缸裡悠游..如果沒有愛心..又何必勞神傷財..只為了幾隻餐桌上的魚種呢..
集體野採用手撈網..能有多少漁獲呢..跟那些漁船..用拖曳網..定置網..流刺網大量的捕魚..對魚的傷害..根本是小巫見大巫..為何不請那些漁船不要捕魚..請大家不要吃魚..改吃素..以免傷害海洋呢..
然而小弟認為..真正要譴責的..真正在傷害海洋的..是那些對海洋大量破壞的人..
在幾年前..一艘外藉貨輪擱淺在墾丁外海..大量浮油流出..造成我們的生態浩劫..投入了這麼多的人力..物力..財力..至今這麼多年了..還是無法還原我們美麗的海洋生態..那些外國人..更瞧不起我們..不賠償我們..前幾年的蘇澳外海也是..
南沙群島要擴建軍機場..那些珊瑚..又將被破壞..
工廠排放廢水..家庭的廢水..流到河裡..也流到海裡..那些有毒的物質..誰接收了..
小魚吃小生物..大魚吃小魚..人吃大魚..最後還是人體接收了..殘流在體中=>癌=>BYE..
日本捕鯨船..捕捉鯨魚..也造成了生態的失衡..
國人喜歡吃魚翅..也造成漁船捕捉鯊魚..更殘忍的是漁民將鯊魚翅剁下來..再將鯊魚丟回大海自生自滅..只為了人們的口慾..
這些種種破壞海洋的行為對於集體野採..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為何不去譴責他們..而將矛頭指向野採呢..
如同吃魚的人滿口仁義道德的指責釣魚的人..我們只吃魚攤賣的魚..因為釣魚的行為是在踐踏傷害這片海洋..
或許有些好野人..口袋麥可麥可..喜歡上水管花大洋買魚..但我是窮苦老百姓..只夠資格去海邊野採..
不覺得花錢上水管不也是變相支持海腳嗎..間接贊助破壞海洋嗎..誰是誰非..魚友們心中自有一把尺..

小弟認為..去野採..最重要的是要重視海洋生態..保育及功德心等觀念..而非濫捕..愛牠..就不要傷害牠..
只取能養的..不能養的..就應該放生..
只會拿法規..法律來當令牌的人..根本是鴕鳥心態..應該是透過輿論的方式將魚友引導到正確的方向..並譴責不當的行為..
而不是一昧的說站上明令禁止野採..把每個去野採的魚友都視為海腳..
站上法規應該是要明令禁止濫採..破壞等行為..而要宣導在集體野採時..站上的大大們應該要有良好的觀念..並去指導引導那些新手..遇有不當的行為時應勸導..並阻止..那才是論壇所具有的功效吧..
再爭辯下去..只是如同藍綠..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場..
 
http://www.ph84.idv.tw/cgi-bin/board/topic.cgi?forum=8&topic=6749&show=0
把精力花在這裡ㄅ!
 
下面引用由jeremychen2007/09/13 04:37pm 發表的內容:
TO skyeyburg
何以見得野採是犯法的事情??可以舉出相關的法律條款ㄇ??
野生動物分成保育類與一般類,大家在水管看到的魚類都屬於一般類,目前除了保育類生物,還有保護區是很確定的是非法,一般類的野生動物除非採 ...
jeremychen 可以參考小弟發表在23篇
有法規,還有限制地區,版上的規定
版上Minnow發表的板上規定
小弟只是建議不需要看得很重,反正現在法規只能看看
要闖關的人大有人在,當小弟發表的文章的是隱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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