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尊重版主維護的苦心
但是對新手而言
一個不注意(尤其是第一次根本不知道)
就被封鎖
然後要苦心覆文才能恢復
是不是太殘忍了呢
能不能有一兩次犯錯的機會呢
其次
那些要加註的說明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對於要交易的物品
有需要的人自然會進去了解細節啊
不過
也許這問題已經討論過了吧
 
或許這樣的規定對初犯的人過於嚴苛
但會這樣想不是沒考慮過
因為我的確有想過取消所有剛註冊就能使用交易板的權限
假使因為大家不願守規矩
那與取消剛註冊者的使用權限相比
犯錯才被取消
顯然好多了
 
其實站上這個規定算很寬鬆了~
之前上"海港俱樂部" 要累積積分5000分以上才能進入特定論壇...
但說真的...我只花三天就積了5000分...
因為不灌水~~ 用心回覆加的積分比灌水多N倍!
所以其實灌水文非常的少....
( http://bbs.hygung.com/index.php 這個網站給大家參考..5000分以上的規定在S60討論區裡)
其實臭酸大或許也可以開放一些加績分的權限給板主...
鼓勵優良回覆或發帖...然後灌水者也嚴扣績分...
有賞有罰...這樣應該可以增加一些回文的質量...
若有特殊情形可以開放增加績分的機會...例如臭酸大生日..可以開個生日特別板..
在板面慶生者一篇增加100分的績分或發個珊瑚幣等等的...

-=-=-=- 以下內容由 aamurotai2007年06月21日 11:26pm 時新增 -=-=-=-
ps..該站還有到一定程度..例如積分破10萬者...可以用個人身份幫別人評分...但限制一帖最多只能加30分..每天不超過150分等等的...我覺的這些都滿有吸引力滿好玩的^^ 臭酸大可以參考看看...
 
辛苦的版主大大..知道您每天刪文看文真的很辛苦...
我是個新手..今天也是被扣積分100點...
雖然心中不是很開心但也接受您重罰的想法...
但是有個小建議提供給您參考
因為是新手.所以對於發文不是很了解..也有多看一些規定..但是
直到看到你本篇18樓的文章我才知道錯在那裏..
對於您在交易區頂的說明..
1.本區只供交易,不討論,文章只保留一個月份
2.交易請留意詐騙,並請注意發言避免交易紛爭
3.本區嚴禁進行牟利商業交易,僅提供魚友做非營利的交易
4.非二手商品請特別留意避免違反營利規則
5.不題供魚友張貼徵求合購.團購.代購等各種文章
6.發文請按標準格式,不正確會扣大量積分,無法再進來
格式 [徵求/出售][台北][新品/二手品][可寄送/不寄送]內容
我在發文前有很認真的看您的注意事項..但對於第六點..
是否請您更改成...
6.發文標題請按標準格式,不正確會扣大量積分,無法再進來
發文標題統一格式:[徵求/出售][台北][新品/二手品][可寄送/不寄送]內容
因為您沒註明是標題要統一.結果在新手不是很清楚的狀況下..只明白發文請按標準格式,不正確會扣大量積分,無法再進來
卻不明白什麼是正確格式..也找不到人問..結果一個月前發文今天才知道文章有問題..也不知道怎麼刪文..
另外.請版主大大..體諒新手的心情..因為喜歡ph8.4..所以我幾乎每天都上站報到..有時不小心犯錯.
是否不要罰得太重...我們新手能回答人家多少問題..又有多少問題可以問...難到說甘脆這個帳號不要用另外申請一個嗎..
所以可以請版主大大放寬一下嗎...感謝
同意你的說法 +1
 
我有依您的建議修改了
我的用意旨在於大家多花點心去知道自己需要遵守與配合的義務
假如您知道問題在哪了
不用您請我放寬
我都樂於幫您把積分恢復
 
親愛的臭酸大大..也幫我補積分好嗎..看在19樓的文章是偶寫的..而且也知道錯在那裏了..所以..拜託拜託...好想恢復積分喔...

-=-=-=- 以下內容由 coco64102007年07月05日 10:29pm 時新增 -=-=-=-
PS.可以另外請問一個問題..為什麼你可以那隻魚的圖案..可是我怎麼都放不了照片在大頭貼那裏..是不是要加入什麼派別或積分滿多少才能貼..

-=-=-=- 以下內容由 coco64102007年07月05日 10:41pm 時新增 -=-=-=-
感謝臭酸大大..果然高雄人是粉有人情味地.....呵呵呵...真高興

-=-=-=- 以下內容由 coco64102007年07月05日 10:50pm 時新增 -=-=-=-
4KB檔案算大嗎..我還是貼不上..我已經試過千百次了...也發過文問過了..但是還是...貼 不 上 去....還虧我在廣告設計公司上班...唉

-=-=-=- 以下內容由 coco64102007年07月05日 10:51pm 時新增 -=-=-=-
有了也....原來真地是偶豬頭...檔案太大了....今天最幸運的兩件事...一是積分變正數 一是終於貼上大頭貼..YA
 
搞了半天原來是這樣~
原來我以為在二手區買賣只要有註明[徵求]或[出售]就可以
至於地點與寄不寄送只要買賣雙方討論就好
根本不知道要遵照"完全正確的格式"
難怪積分被扣光卻不知為什麼....
但是二手區POST文無法點選版大要求的"複雜格式"
硬要要求照那樣POST是有點不方便
而且先前討論的格式好像也沒有說是要"強制執行"
一口氣把我扣到變-69
似乎也不近情理耶....

-=-=-=- 以下內容由 vincent9882007年07月08日 00:56pm 時新增 -=-=-=-
補充一下
我只不過上二手區去徵求兩次紅海蛋白,每次都被刪,後來就落到-69這種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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