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翻了樓主以往發文,看來打從一開始就是個台灣沿岸野採族。

感謝樓主提供親身經驗給其他潛水野採族借鏡

過往是窮學生 ,買不起 !又想養 。
就只好自己抓 ,現在下水還是會手養 。
雖然沒養了 ,但是 … … !
就讓大家知道一下
 
剛剛翻了樓主以往發文,看來打從一開始就是個台灣沿岸野採族。

感謝樓主提供親身經驗給其他潛水野採族借鏡

過往是窮學生 ,買不起 !又想養 。
就只好自己抓 ,現在下水還是會手養 。
雖然沒養了 ,但是 … … !
就讓大家知道一下
 
違法?哪條法?
只要不要在限制區域(保護區或國家公園。。。),不抓公告保育生物,不使用工具(網子,魚槍。。)還是可以抓,但是,那也要空手有本事抓到才行。。。
有興趣的可以去參考野生動物保育法條。
比起來,商業及工業對環境的開發及破壞才是毀滅性。。

Ps.這篇只是講到法,我還是支持海洋保育,每次去海邊,看到潮間帶沒啥動人的生物,還是很感慨。
 
是我沒說明清楚啦 !
是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的條例 ,潛水是休閒活動 。
不能捕抓害洋動植物啦 。過往我們認為的打魚很合理 。
其實都是不允許 ,小弟整套裝備就被沒收了 。
所以是希望大家小心點 。
請問有分區域性嗎?哪裡不能抓魚呢??還是有分抓魚的方法?手撈有違法嗎?還是用射的才違法??

東北角北海岸的魚港也是賣很多抓來的魚呢...且是公然的賣@@我也很想知道是怎麼一回事?

其實有一次我去北海岸,因為是半夜都沒車就不小心闖了紅燈,被一輛警車跟上了攔停,他說我闖紅燈了,要我拿證件,但我都沒帶,他問身分資料然後問我來這幹嘛?我就很誠實的說來抓魚,撿活石@@,不過很幸運的他沒開我紅單就放我走了@@,我還帶兩隻小蝦網呢,他也有看到但也沒怎樣呢?
 
北海岸跟東北角確實有些區域禁止補抓.通常會在岸上就直接警告您上岸

我上禮拜去抓.看到一個人鬼鬼祟祟.一直閃我.我靠近它待過的潮池.發現魚都浮頭.死亡
殺傷力之大.馬上直覺是下藥.我把活的馬上撈離潮池.放到有水流區.但似乎太毒了還是救不活.

於是我非常不爽直接在海邊開幹那個人.他心虛就跑了
毒魚的人真是垃圾雜碎.沒那時間體力就別來撈了吧(他是撈熱帶魚)
 
贊同阿豪的觀念

如果你是用正常手段撈撈魚
不要大小通吃趕盡殺絕
那倒也真的沒什麼..

不過毒魚 真的非常不恥!!
我也見過 海葵旁邊躺著新鮮小丑魚屍體
旁邊還有一些龍...等等
我想大概是中毒過深 直接死亡 兇手不打算帶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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