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少量的活石。
又不是拿去賣的
為什麼業者就可以採
又不用繳稅
又可以賺錢
我只是小小的市民。
要繳所得稅
只為了幾個海邊的石頭就要被抓
又不是去保育的地方採
覺的台灣很多不公平的地方

ELVA兄這不是在我那一篇我留話的
說真的。要不要和我一起定活石呢
 
不對!不對,別人做錯的事,不代表你也能比照,
因為我相信您比那些人有更好的品格...
做錯的事情,就不能再去比較公不公平了,無
論是齊頭或立足的公平都一樣,不是用來比
爛的,對不對?何況根本就是違法的事,不要和
那些"歹徒"比公平才對ㄚ...
上二手區公告一下,您應會有不少收穫喔,可
能還有額外收獲,就說是一點活石和活砂,又
何必捨近求遠去墾丁呢?
 
幹麻一定要去保護區野採呢?
我覺得是心態的問題喔
台南高雄的朋友很多吧
要看看網友的種沙品質甚至比海邊的好和穩定
至少益菌多
適合在礁岩缸存活的活物也多
不懂why一定要到墾丁採....
 
原則上是這麼說的.
國家公園法裡規定(是法律哦..不是什麼公告之類的,法律就是你不能說我不知道就沒事的...)
可以到這裡看看http://www.tesri.gov.tw/content6/law-3.htm
國家公園法裡說..國家公園禁止
第 十三 條  國家公園區域內禁止左列行為:
  一、焚燬草木或引火整地。
       二、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
 三、污染水質或空氣。
四、採折花木。
五、於樹木、岩石及標示牌加刻文字或圖形。
六、任意拋棄果皮、紙屑或其他污物。
七、將車輛開進規定以外之地區。
八、其他經國家公園主管機關禁止之行為。
你想想...你去墾丁能做什麼??...除了攝影你什麼都不能做.
而這個道理就是....你騎機車紅燈右轉被警查抓到...
可是紅燈為什麼不能右轉.....又沒出事為什麼不行....????
因為交通規則裡規定...很簡單是因為法律規定的..
 
我建議把商家 住家 核電場 海水浴場 一起撤光光
這樣比較徹底啦
其實 在墾丁 釣魚的也好 打魚的也好 敲珊瑚的也好 亂丟垃圾的
我就知道有不少人 = =
不過 買來的活砂活石 據說不是 墾丁採的 就是 東北角吧....
撿些碎的 我覺得還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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