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ke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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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幣
5
各位前輩
小弟在台電網站上看到時間電價
不過實在看不太懂它的算法
是否有前輩能幫小弟解答一下
8-2224.jpg

1.每月電費為基本電費與流動電費之總和。
2.基本電費按戶及按契約容量(經常契約容量、非夏月
契約容量及離峰契約容量超出前兩者之和0.5倍部分
)計算,流動電費依尖峰時間、週六半尖峰時間與
離峰時間實用電度分別計算。但用戶僅在週六半尖
峰時間或離峰時間用電者,基本電費按戶及按離峰
契約容量計算,流動電費按週六半尖峰時間與離峰
時間實用電度計算。基本電費照下式計算:
夏月
基本電費=夏月經常契約電價×經常契約容量+夏月
離峰契約電價×〔離峰契約容量-(經常
契約容量+非夏月契約容量)×0.5〕;惟
後項計得之值為負時,則按零計算。
非夏月
基本電費=非夏月經常契約電價×經常契約容量+非
夏月契約電價×非夏月契約容量+非夏月
離峰契約電價×〔離峰契約容量-(經常
契約容量+非夏月契約容量)×0.5〕;惟
最後一項計得之值為負時,則按零計算。
3.按戶計收之基本電費,不列計功率因數調整費。
4.用戶當月份未用電者(抄見度數與最高需量均為零)
,基本電費按核定電價五折計算。
5.當月用電最高需量超出契約容量時,其超出部分按下
式計算:
(1)夏月尖峰時間超約瓩數=當月尖峰時間用電最高
需量-經常契約容量。
(2)非夏月尖峰時間超約瓩數=當月尖峰時間用電最
高需量-(經常契約容量+非夏月契約容量)。
(3)週六半尖峰、離峰時間超約瓩數=當月週六半尖
峰時間或離峰時間用電最高需量-(經常契約容量
+非夏月契約容量+離峰契約容量)。
(4)各時間之超約用電,其超出部分不重複計算,即
週六半尖峰、離峰時間超出瓩數應扣除尖峰時間
超出瓩數。
6.當月用電最高需量超出其契約容量時,超出部分依各
該不同供電季節、不同供電時間之適用電價,按下
列標準計收基本電費,並概不給予功率因數及基本
電費等電費折扣。當月用電最高需量超出契約容量
時,其超出部分按下式計算:
(1)在契約容量10%以下部分按二倍計收基本電費。
(2)超過契約容量10%部分按三倍計收基本電費。
 
我本來也想採用這種 , 但是一裝電表就要破費 ,
雖說白天都不在 , 不過養海水的...白天冷水機 , HQI...其實筆晚上還傷 ...
若是有人晚上才開HQI , 人才在家的可能會比較適用 .
 
因為它的離峰時間是22:30~07:30
還有例假日
那大家晚上有時會開冷氣睡覺
假日也都在家
所以如果平常有上班
白天不在家
回家後也是七、八點
到十點半就是離峰時間了
所以這樣應該會比較符合這個方案
只是不曉得它到底怎麼計費
台電有張表
各位可以填完表後拿去台電估算
他們會幫你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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