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專門活體貿易公司〈進口活體要營業執照有登記〉進口觀賞魚是不需檢疫的,但須接受海關檢查,檢查是否有夾帶農委會規定禁止進口之品種,檢查無誤後放倉。
2.個人名義申請進口是需要前三個月向農委會填表申請進口,並需做環境生態影響評估,貨到時須有出口國檢疫安全證明,若其中有如鮭魚、鱸魚、鯰魚等食用魚,入境後需送檢體至商檢局檢疫沒問題放行,遇保育類出口國更須出具CITES證明為人工培育,才可放行。
以上方式如遇違規,魚貨會被當場扣押等待銷毀,嚴重者有罰款或刑責。〈現在很多新進海關是說不動的〉
PS 專業的事建議還是交給專業去處理,或許有人會覺得自行進口進來有利可圖或比較便宜,但當你每次進貨都有傷亡時,國外魚商是在下次進口時補發上次死亡的給你,比如一批貨最小訂量為10萬,這次到貨死亡了價值5萬元的魚,國外答應於下次進口時補償你,因此你為贖回上次損失的5萬元必須再下一批貨,但這批貨會不會再有死亡...天知道!?資金不足的進口商面對此惡性循環最後只有認賠黯然退場,所以魚友們盡量享受養魚樂趣就好,至於價格大家努力發展殺價或團購能力,這又是另一種樂趣啦。
 
感謝
大致上懂了
想說台灣的熱帶魚大部分會比較便宜 而且種類會比我這邊多出許多
所以才會想要寄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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