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最後由s80055a在 2005/12/10 05:51pm 第 1 次編輯]

打119或者到妳那邊的消防隊報案吧...
除非患者或者家屬拒絕送醫....否則絕大部分能強制送醫....一定通知員警處理!!
 
下面引用由az00002005/12/04 00:54am 發表的內容:
因為店家對面住著一個有躁鬱症的男子,時常動不動大罵三字經打傷過人砸過車子不之有多少輛
結果都私下和解,我曾問過警察瘋子打死人有沒有罪他說因為它有躁鬱症,如果我們正常人反抗
而傷害到他就變成我們有罪了 ...
我們反抗為什麼是我們有罪?那假如他拿刀殺人了...不就要怪對方倒楣?
這有點不合乎邏輯哦...我建議你先找消防隊再請他們通知分駐所或者派出所...如果還有不懂得我可以幫你回答...我可以幫你問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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