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沒錯的話~南部某地方好像有在繁殖野放~
應該是從那裏流出來的吧
 
我大概2年前養過
算好養 因為丟啥都會吃
不過所需的環境我不大知道
大概2-3個月就死了...@@
聽說那時候是從澎湖進來的
 
說真的,是不是保育類動物,我真的是愈來愈搞不清楚了。
鱟這玩意兒,過年回家時,台中梧棲港一大堆。
拳頭大的寄居蟹,20元一隻。
手掌大的珊瑚 一株120元,比塑膠的還要便宜。(這肯定是違法了)
還有5cm大小可愛到不行的土魟 一隻多少? 抱歉,3隻50元,根本沒有人買。
你不買牠也是死路一條。
但是老婆就是不讓我買。因為我們並不是直接回家,
我也不想看它們死在我車上,因此嘆惜放棄。
老婆警告我,不要把這種消息放到網上;因為說不定各位網友競相採購
反而引起漁民的興趣。
我建議想去港口看漁市場的網友們:
(1) 真的要買,回程時再買;千萬要愛惜呀。
(2) 不要表現得很驚喜,很愛的表情。千不要讓那些奸商看出來
(3)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多看,不要問。
因為他有的全都擺出來了;沒有的你問也沒有用。
如果你問他有沒有小隻的缸,他就嗅到市場的味道了。
(4) 有空多走走漁港的市集。很多他們補到又無法食用的東西被
當垃圾在處理,放了也活不成;如果放在魚街,轉身又變成寶了。
(5) 唉,不要帶女朋友去;
如果讓你看到非買不可她又反對的東西,可能她就被你甩了。
以這種觀點來看,女朋友才是保育類動物啊。
 
下面引用由TACO-ALLEN2003/05/29 09:01pm 發表的內容:
以這種觀點來看,女朋友才是保育類動物啊。

haha...我最欣賞這句
女友是保育動物,那老婆呢? Endangered species?還是Endanger Species?(後者是及物動詞...cc)
 
想甩都甩不掉的話,肯定是寄生蟲;要不就是印魚(吸盤魚)。
嗯~~ (沈思中)
(本文僅就所見狀況發表評論,不代表本人立場)
 
哇!!若是保育類的,那不是比海洋大學的那兩位更XX了!!
PH8.4不是一直提倡不要隨意販賣保育類的,希望大家都是守法又有公德心的好國民!!
 
其實台灣的保育法修改的動作真的很慢~
很多保育動物經復育後己經滿坑滿谷~
但是仍未由保育名單除名~
反倒是非保育動物有很多變的稀少了~
舉台東的高身"魚固"魚跟何氏棘"魚八"來說~
高身"魚固"魚列為保育類~所以在地人不敢捕捉~
而何氏棘"魚八"未列入保育~所以大抓特抓~
前幾年去台東的時候~
當地人說:高身"魚固"魚還保育什麼啊~滿溪都是~
而我去溪釣時~看到的事實也的確是如此........
 
我想教育更重要吧!!為何國外的保育意識如此強烈,最主要是他們的教育成功,且不會因為侷限於法律的架構,他們更著重道德層面且無自私的心態,希望我們能夠好好教導下一代正確的觀念,且要自己以身力行,這樣不用法律一樣可以達到更高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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