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能說商家不退貨就是不負責啦,角色換一下,如果你是商家,在你店ok!隔3天,消費者,把魚屍體撈來跟你換錢,你換不換!又例如,二手交易,你賣出去的活物,隔幾天莫
名掛點,買的人要你退錢,你肯不肯!魚換一次環境就有一次的危險,不然幹嘛對水,所
以消費者還是多長知識,才能查知物品的好壞;活物莫明掛點,除了自認倒媚外,更要自省
自已對魚的知識和觀查力還不足吧!
小弟昨天剛掛一隻海龍,問題不在哪隻海龍健不健康,而是小弟對海龍不是很清楚,所以
就被"騙了"!回到家查文才發現,他在軟體缸比較ok!那時就很怛心了,果然都不吃,唉,如
果事前我有查文的話,我就不會害死他了!!!
 
就像人家說美國買魚不是貴好幾倍嗎?
因為會影響活體的因素太多 所以實在無從認定掛在什麼環節
自認倒楣 或是不要買吧
 
我會把屍體冷凍起來..
在多看他幾眼@@
等放假在將遺體帶到海邊ㄑ
讓牠回歸大海...
我選的是自認倒楣
 
我買回來一支女王..隔 天發現有異狀...馬上抓回去水館..到那裏一會兒就掛了...也是自認倒楣...
 
應該是都自認倒楣...況且在水管哪邊好好的怎跟人家理有點過意不去吧!!
 
下面引用由Jordan2004/08/09 09:07am 發表的內容:
在消費者保護法中有明列一條『物之暇疵擔保』,就是賣者必需承擔所賣出之物必需保證絕無暇疵,不然~~消費者可依此退貨,不需任何理由。(目前只要有買賣行為就形成此一觀念除非有明列之事項,如汽車、不動產等, ...
你非常客觀的從法律的層面全面的剖析了這個問題.
讓我們在摸摸鼻子認賠的同時,有了明確的法源依據.
這樣讓我們在摸鼻子的時後,摸的理直氣壯;認賠的同時,認的心安理得.
所以絕對不是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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