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說要去虐殺流浪狗的人被肉搜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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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開放回覆。
你可以不喜歡某些東西,但是不可以去虐待你不喜歡的東西!!
沒錯
你不喜歡流浪狗
但只求你不要去傷害他
流浪並非他願意
沒家已經夠慘了
 
我有個朋友,把家裡做狗中途之家,
好的領養走了,剩下病的,瞎的,老的,賺的錢都花在飼料跟醫藥費,
我們很感動,也盡力支持,

去年
我開車載她帶狗回家,路邊有個國中男生在等紅綠燈,
一群野狗突然從路邊空地衝出來,
對他狂吠,帶頭的一口就咬上去,男生嚇的往路上跑,撞倒一台機車,後面公車急煞
我是看到差點心臟麻痺,手腳發軟,我朋友在車裡慘叫
幸好人沒大礙,狗也跑光了

我後來問我朋友,如果人死了 殘了 怎麼辦?
他想了很久 只說了三個字 壞狗狗

而我只想打給捕狗隊

你呢?

PS: 蓄意虐待動物 當然是錯的
全部都是人造成的
沒有人類棄養哪來的流浪狗
流浪狗不是一個物種
救一隻狗要花很多功夫還要幫他找主人
棄養一隻狗幾分鐘就可以了
請大家以領養代替購買
 
反對虐待動物

也不支持看不爽就去怎樣?恐嚇人家?

凶神惡煞怎樣?凶神惡煞想找麻煩不能報警?

原來有人想找麻煩 於是我報警就是天下無敵很會說?

先撇開虐狗不談 FB上這個人就是因為出一張嘴 然後被人搜到 馬上縮得跟孫子一樣跟之前在網路上的言論判若兩人 輿論才會一邊倒抨擊他

而且從頭到尾他本來就做錯了 虐待動物被打我覺得也是剛好

但是片中那兩位動保人士 跑去恐嚇人家 這樣的行為值得支持? 最納悶的是竟然還一堆人留言叫好

我是不知道現在這社會原來恐嚇耍狠已經是正確的 是合法的了 是被大家所讚賞的

所以我說無法理解愛狗人士的思想 一整個背離常規

要是他真得被打? 那新聞有的爆了 "偏激愛狗人士肉搜鄉民一言不合動手圍毆"

看看社會公理會站再哪一邊
 
不過我不會笨到在網路上亂講話
吃豬肉不犯法但虐狗犯法了
不知你這比喻用意為何?
拿合法行為比喻非法行為?[/QUOTE]

你也知道拿合法比喻非法很無聊吧?

我以為你不知道

因為我上一篇說的是 "我個人想去對岸參加荔枝狗肉節"

這完全合法吧!? 不在台灣 我想去國外過他們的節日 請問犯了甚麼法?

結果呢?你非常激動了 唏哩嘩啦說了一大堆

還說原住民文化是陋習 說宗教不等於文化 拿自己都沒查證的民間故事來講搪塞歷史

不會笨到在網路上亂講話?

這些不叫亂講話 甚麼叫作亂講話?

從頭到尾整串討論 沒半個人支持虐待動物

只是在討論"狗肉"這件事情

結果你扯一大堆偏離主題的東西

誰無聊?
 
全部都是人造成的
沒有人類棄養哪來的流浪狗
流浪狗不是一個物種
救一隻狗要花很多功夫還要幫他找主人
棄養一隻狗幾分鐘就可以了
請大家以領養代替購買
救一隻狗要花費的心力 我可是有切身的體會啊

藉此機會說說看
其實我曾經想過
是否應立法
要考取寵物繁殖證照者才可以設立養殖場,加以列管
僅可繁殖並販售"無生殖能力的寵物"給一般民眾,
逞罰違規者,處以罰金,
並對寵物課以稅金,有錢收政府可能有動力管理
相對讓一般飼主增加責任感,
這樣即有財源可以執行TNR,
亦可讓無法飼養的飼主,
將寵物交回並尋找認養者
在現實上處處都是需要資金
不從根源管理 TNR只是徒勞
紮了一隻 後面又生個一群
總是要從各方面想想可以執行
或是更好的解決方法

我自認不是願意對寵物付出心力的人
所以也就說說而已
願意付出心力的愛狗人士 
是否也可以考慮推動看看

凡事沒有一蹴可及的
就像禁菸法條也是多年努力而成立的
得到多數人共識的時候 自然就會成形
:em17::em17::em17:
 
不過我不會笨到在網路上亂講話
吃豬肉不犯法但虐狗犯法了
不知你這比喻用意為何?
拿合法行為比喻非法行為?

你也知道拿合法比喻非法很無聊吧?

我以為你不知道

因為我上一篇說的是 "我個人想去對岸參加荔枝狗肉節"

這完全合法吧!? 不在台灣 我想去國外過他們的節日 請問犯了甚麼法?

結果呢?你非常激動了 唏哩嘩啦說了一大堆

還說原住民文化是陋習 說宗教不等於文化 拿自己都沒查證的民間故事來講搪塞歷史

不會笨到在網路上亂講話?

這些不叫亂講話 甚麼叫作亂講話?

從頭到尾整串討論 沒半個人支持虐待動物

只是在討論"狗肉"這件事情

結果你扯一大堆偏離主題的東西

誰無聊?[/QUOTE]
你有空去看看報紙吧(蘋果日報)很抱歉我找不到那照片了
那張大陸玉林狗肉節的照片
用根竹乾把狗脖子撐在空中身騰空
這不是虐狗?
殺狗應該不像電宰豬隻一樣吧?

你還說吃流浪狗都沒害處
你知道那些狗90%有病
不是體內有心絲蟲犬瘟就是皮膚病
一般人看到癩皮狗都會閃的遠遠的
有誰會想吃這種狗?

你還說我們小時後被灌輸大陸人很窮
事實上很有錢
拜託那是近10-20年才有錢的好不好
在開放大陸探親那時大陸可是非常窮的

我只是不想吐你
因為我說不再回應你那篇

你想去大陸過節吃狗肉
那是你的自由我管不著你
去吧希望你不要吃到問題狗
你明明知到去大陸吃沒問題的不犯法的
還要PO在網上來討論吃狗肉
你也知道這種話題容易引起對立
不知道你PO文的用意是幹麻
 
最後編輯:
你也知道拿合法比喻非法很無聊吧?

我以為你不知道

因為我上一篇說的是 "我個人想去對岸參加荔枝狗肉節"

這完全合法吧!? 不在台灣 我想去國外過他們的節日 請問犯了甚麼法?

結果呢?你非常激動了 唏哩嘩啦說了一大堆

還說原住民文化是陋習 說宗教不等於文化 拿自己都沒查證的民間故事來講搪塞歷史

不會笨到在網路上亂講話?

這些不叫亂講話 甚麼叫作亂講話?

從頭到尾整串討論 沒半個人支持虐待動物

只是在討論"狗肉"這件事情

結果你扯一大堆偏離主題的東西

誰無聊?
你有空去看看報紙吧(蘋果日報)很抱歉我找不到那照片了
那張大陸玉林狗肉節的照片
用根竹乾把狗脖子撐在空中身騰空
這不是虐狗?

你還說吃流浪狗都沒害處
你知道那些狗90%有病
不是體內有心絲蟲犬瘟就是皮膚病
一般人癩皮狗都會閃的遠遠的
有誰會想吃這種狗?

你還說我們小時後被灌輸大陸人很窮
事實上很有錢
拜託那是近10-20年才有錢的好不好
在開放大陸探親那時大陸可是非常窮的

我只是不想吐你
因為我說不不再回應你那篇

你想去大路陸過節吃狗肉
那是你的自由我管不著你
去吧希望你不要吃到問題狗[/QUOTE]


你能吐我甚麼.....我講的每個都是事實

倒是你講一堆都是張口就來系列?

大陸10-20年前很窮? 那是你的主觀認定吧? 可有依據?

有經濟成長圖嗎 有進出口貿易嗎? 有外匯存底嗎?

你知道買美國國債最多的是哪一國嗎? 是大陸

我自己本身也養狗 我反對虐狗

來 就事論事 流浪狗不撲殺 衍生的社會問題 擾人安寧 疾病傳播 排泄物的問題 攻擊性等等

全部送去你家?

通報政府請收容所來抓 抓去動物收容所 你知道7天之後沒人領養他會怎樣嗎?

安樂死 怎麼死法? 用一根長棍 前端是個夾子 架住脖子 從籠子硬拖出來 然後一個人用長棍從脖子把狗按在地上 另外一個人拿針 裝著毒藥 從心臟給他插下去 插心臟欸 !!一針插不死在插第二針 這TM叫安樂死?

你問我怎麼知道 因為我看過嘛! 你看過嗎?

玉林狗肉節 拿著長棍夾殺狗 你得知道前因後果

本來嘛 人家好好的過著狗肉節 一刀從脖子下去 白刀子進 紅刀子出 狗也不會那麼痛苦

結果呢?

動保人士跑去抗議嘛 跑去人家肉販們口 拉布條 叫囂 甚至有客人要買 他們不讓客人買 阻止客人上們

欸拜託 人家做生意欸!! 人家當然不高興 故意把狗舉高 就是要賣給這些動保人士

先說哦 在大陸吃狗肉合法的哦 所以那些肉販等於做的是合法正當生意哦

我做生意好好的 你們沒事跑來亂 能不生氣?

你看過哪個畜牧業養雞養豬要宰殺之前會沒事先虐待他們一番的?

要我看報紙....哥們...倒是您看報紙別只看大字....得看完整個完整報導阿!!
 
是要引起甚麼對立

我在閒聊區說

以前在大陸吃過狗肉 我覺得很好吃 有機會想在去大陸吃一次 可是因為很多人反對 所以我不去吃了 就讓那味道留在回憶裡就好

我是不是這樣說的?

結果你怎樣?

一直發文攻擊我阿

誰引起對立阿?

誰有問題?
 
反對虐待動物

也不支持看不爽就去怎樣?恐嚇人家?

凶神惡煞怎樣?凶神惡煞想找麻煩不能報警?

原來有人想找麻煩 於是我報警就是天下無敵很會說?

先撇開虐狗不談 FB上這個人就是因為出一張嘴 然後被人搜到 馬上縮得跟孫子一樣跟之前在網路上的言論判若兩人 輿論才會一邊倒抨擊他

而且從頭到尾他本來就做錯了 虐待動物被打我覺得也是剛好

但是片中那兩位動保人士 跑去恐嚇人家 這樣的行為值得支持? 最納悶的是竟然還一堆人留言叫好

我是不知道現在這社會原來恐嚇耍狠已經是正確的 是合法的了 是被大家所讚賞的

所以我說無法理解愛狗人士的思想 一整個背離常規

要是他真得被打? 那新聞有的爆了 "偏激愛狗人士肉搜鄉民一言不合動手圍毆"

看看社會公理會站再哪一邊
所謂惡人自有惡人醫
我從頭到尾沒說那兩人的行為是對的
反正有影片那位普先生想告就去告吧
那兩個人頂多罰個三萬還不一定會起訴呢
普先生也佔不了便宜啦也有可能違反動保法被罰款
那兩個人也不是白癡打人就不會PO影片了
你我也根本不會知道這事情
人家擺明的是要嚇唬他
 
是要引起甚麼對立

我在閒聊區說

以前在大陸吃過狗肉 我覺得很好吃 有機會想在去大陸吃一次 可是因為很多人反對 所以我不去吃了 就讓那味道留在回憶裡就好

我是不是這樣說的?

結果你怎樣?

一直發文攻擊我阿

誰引起對立阿?

誰有問題?
你說這有什麼意義嗎?
紅刀子進白刀子出就馬上死啊
又不是像電宰
 
所謂惡人自有惡人醫
我從頭到尾沒說那兩人的行為是對的
反正有影片那位普先生想告就去告吧
那兩個人頂多罰個三萬還不一定會起訴呢
普先生也佔不了便宜啦也有可能違反動保法被罰款
那兩個人也不是白癡打人就不會PO影片了
你我也根本不會知道這事情
人家擺明的是要嚇唬他

不用動手 只要你的言行讓我心生畏懼 或不舒服 就能構成恐嚇

可以去查看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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