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是已經被定罪了的事情了嗎?
那些照片似乎不是同一天拍的,不見得是記者所說的在墾丁抓在墾丁吃
媒體記者最喜歡的就是渲染,希望在了解真相以前,不要被傳媒影響了自己的想法
而隨波逐流
然後,公開罵人敗類已經涉及毀謗罪名,在民法以及刑法上都是重罰,
千萬不要衝動
再來,試問各為愛養軟體的人,哪一個沒有買過非人工繁殖的海水生物?
我想絕大多數都是野採的吧,無論是在台灣,或是從其他國家的海洋資源剝削.......
有養五爪貝的海水水族友們,你們有買過綠島的五爪貝嗎?
沒有養過野生抓來生物的人,才有資格批評,至少問心無愧不是嗎?
最後,請問是否保育類生物很珍貴,非保育類的就是天生注定命賤?
抓保育類生物的人是敗類,那抓非保育類的就不是?又或者買野採的非保育類的人呢?
我的一個老師說過一件事,他是台灣海水魚分類的三大宗師之一,年紀很大了,
梁潤生教授.
他說:"殘害保育類的不是人,那吃豬肉的就是人?保育類不該不吃,那豬天生命賤?
自然界的生物物種一直都在消長,有物種消失,也有物種產生,這是自然的天擇
但強調保育物種的人士,不也是一種人為基於私心的干涉?
我看到的只是另一種極端的心態走向......
要被尊重的該是所有生命,而不是人類價值觀定下的物種分歧...."
我想所有生命都是要被尊重的,不在於是否保育或是非保育,
今天那些海洋大學的學生,在墾丁保育區抓車渠貝確實是不對的一件事情......
他們選錯的地點.....
以這一點希望他們反省並改進確實是合理,且可以更善意的......
但如果就因為他們抓的是保育類,而加以謾罵的字眼,我看見的只是另一種形式的更無知....
人心自省而能容萬物.....
希望大家能給他們一個機會......
也給所有的生命一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