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附近有個工作室都會批南美的燈魚回來叨穩了才賣
買回來養真的比我自己去批發商抓或是水管買的好養很多
因此才會有這種想法提出來討論

記得之前打棒球的另一個小張也有提過金蝴蝶訓餌服務的討論
印象中反應也很熱烈
 
民事案件的舉證是原告,所以你要退貨舉證責任當然在你

行政法的老師也說過一句名言:舉證之所在,即為敗訴之所在

哈哈離題了~


開板大大的精神小弟真的很佩服,立意也很棒,但是細節可能還是得規劃
光是有這種等魚穩再讓客人拿走的做法就很有責任了(不提客人的缸和環境是否不好,出了店,我想發生甚麼事都是要客人自負的吧?)

不過一般店家剛進魚我買回家就掛了那就很有爭議了~

anyway,大大真的很有心!祝福您可以成功!!


請您把小弟的ID加到您的顧客清單內~未來開店,請第一時間通知小弟!!:em01:
 
我家附近有個工作室都會批南美的燈魚回來叨穩了才賣
買回來養真的比我自己去批發商抓或是水管買的好養很多
因此才會有這種想法提出來討論

請問您說的是罐頭嗎?
 
我不知道罐頭有養海水魚說
其實跟他不熟
只買過一次
魚都沒死也沒機會再買
我家這邊的罐頭工作室
好像叫做詹姆士吧
 
其實沒有想弄得很複雜
只是換個方式問問大家
如果有一家店
進魚後不是急著賣出
而是檢疫三週後也訓餌後
才賣出
這樣魚友不需要再問需不需要檢疫衝不衝飼料等問題
如果有確實檢疫三周期(請問這是檢疫幾輪迴),賣貴一些,我個人覺得值得.加油.
只告訴客人有檢疫三周,也已經開口,但不保證魚ㄉ存活率,才不會有其他糾紛,這樣我也不用加大檢疫缸ㄌ.
 
最後編輯:
如果說是高價魚,多個2-30塊當然可以接受,
有人負責訓餌,檢疫,不但方便又保險,更何況
養不活的的魚最貴,花那麼多錢買心魚回家養
,兩三天後死去的話一切不都是白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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