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有空要來先打給我哦...
最近進了不少魚和軟體...
可能會再釋出一隻公子丑吧...和那隻透紅可是室友耶
一同進來的...養了一年了...
身上已有明顯的黑線了...
因為最近有去買了..2隻橘一點的小丑..和2隻黑公子...2隻黑邊...
現在是"丑"滿為患啊...呵呵
連黑豹算進去...共有9隻小丑了...:em21:

恩~
下星期見喔!:em03:
 
只要是購買商品~
商家對於
價格
種類
物品大小
標示含糊不清~
依照消保法規定是可以請商家退費或是重新處理!
否則就打通電話向消保官申訴吧!
你有沒有保留當初的e-mail文件阿~


個人認為 你說的很對
既然是網構應該都有什麼私訊的
直接把那些e-mail文件阿 都丟出來 讓大家看看!
 
俺怎知你跟誰買的? 別誤會, 我很少買魚, 混養缸, 而且還是懶人的混養缸, 魚是能少就少, 因此也很少參與魚類的討論

我只不過比擬老闆的想法而已

其實兩種說法我都聽過, 以上說的都是要含尾巴, 但我也常聽過消費者抱怨哪有人連尾巴都算進去, 豈不是坑人嗎?

只不過我不懂為什麼這篇文章的說法是一面倒. 因為兩種說法都沒有錯, 或許以後可建議標明丈量方式, 但並無法證明以上的說法全是對的.

您該去跟老闆好好的溝通, 因為在我看起來這純屬誤會. 有些人告法院告上癮了, 動不動就把消保法搬出來, 唯恐天下不亂. 不知樓主與魚店的問題已經到了無法溝通的地步了嗎?
 
個人認為 你說的很對
既然是網構應該都有什麼私訊的
直接把那些e-mail文件阿 都丟出來 讓大家看看!

唉..我只是想知道要怎麼算尺寸而已...
我和那位老闆的摩差不只這樣...
約定好了的事...
若是有什麼變更是否應該跟客人說一下...
而不是照著自己想的去做...
我的魚在快遞公司待了24小時
和之前所說的當天到...又不一樣
這樣也不跟我說一下...
還說"我聽你的口氣好像急著要"..
那我寧願星期一才寄出...當天到...
這樣魚在袋子裡也只有12小時
賣家運費說大概是120-150...
結果快遞跟我收240...
這樣我還是被那位賣家說我很機車..
唉...要是我是機車的人...
早就公佈他的事情了...
信我有留...
但不想公佈

看到大家的反應...
我知道要買東西真的還是直接看最準...
當然還是有很多不錯的商家...
尺寸和其他方面都要問清楚(有時很想慢慢問..但有時覺得不錯的東西都是秒殺)
這樣才能避免紛爭...
 
俺怎知你跟誰買的? 別誤會, 我很少買魚, 混養缸, 而且還是懶人的混養缸, 魚是能少就少, 因此也很少參與魚類的討論

我只不過比擬老闆的想法而已

其實兩種說法我都聽過, 以上說的都是要含尾巴, 但我也常聽過消費者抱怨哪有人連尾巴都算進去, 豈不是坑人嗎?

只不過我不懂為什麼這篇文章的說法是一面倒. 因為兩種說法都沒有錯, 或許以後可建議標明丈量方式, 但並無法證明以上的說法全是對的.

您該去跟老闆好好的溝通, 因為在我看起來這純屬誤會. 有些人告法院告上癮了, 動不動就把消保法搬出來, 唯恐天下不亂. 不知樓主與魚店的問題已經到了無法溝通的地步了嗎?

呵呵l.我並沒有要告誰...
或許兩種說法都有...
但是100個人或是只有不到10個人會這樣算...(不含尾巴)
我認識的水管我都打去問...十幾家水管都這樣說...要算全隻的大小
那可能就表示他以後再報給客人的時候要在後面著明不含尾巴的長度...
這樣才對吧...
一面倒...那是因為大家都是那九十幾%的人...
不是嗎?
這隻魚我早就認賠了...
商家原本今天要我寄回...
但我不想..因為對魚來說是個很大的傷害...
我若是寄回去他應該必死無疑吧
生命無價...看著他在那喘的喘的..真是讓人難過..
只好請水族館的朋友幫幫忙了...
若是養了一陣子OK在幫我賣...
或是算了也無所謂...
 
其實在國外或是魚場, 長度通常不包括尾鰭, 但這也非絕對, 要看魚種與行規

但不論如何, 反正這條魚不符合您的需求就是了
 
其實在國外或是魚場, 長度通常不包括尾鰭, 但這也非絕對, 要看魚種與行規

但不論如何, 反正這條魚不符合您的需求就是了

我有建議那位賣家以後要註明不含尾巴長度了...
這樣應該以後會好一些吧...
我想他也不敢賣我了...呵呵..
但至少不會有這方面的誤會了
 
俺怎知你跟誰買的? 別誤會, 我很少買魚, 混養缸, 而且還是懶人的混養缸, 魚是能少就少, 因此也很少參與魚類的討論

我只不過比擬老闆的想法而已

其實兩種說法我都聽過, 以上說的都是要含尾巴, 但我也常聽過消費者抱怨哪有人連尾巴都算進去, 豈不是坑人嗎?

只不過我不懂為什麼這篇文章的說法是一面倒. 因為兩種說法都沒有錯, 或許以後可建議標明丈量方式, 但並無法證明以上的說法全是對的.

您該去跟老闆好好的溝通, 因為在我看起來這純屬誤會. 有些人告法院告上癮了, 動不動就把消保法搬出來, 唯恐天下不亂. 不知樓主與魚店的問題已經到了無法溝通的地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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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規章是要保障不懂法的人被應該要懂法(身為店家)的人玩弄!
比擬老闆的想法而已!
你是她肚裡的蛔蟲嗎?
還是知音阿!
 
看見這種字眼!!:em12::em12:
是真的很不爽!感覺帶有雙關語!:em12:
是在傷人嗎?:em20:
是該恢復平靜的時刻了!!
 
由版主最後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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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規章是要保障不懂法的人被應該要懂法(身為店家)的人玩弄!
比擬老闆的想法而已!
你是她肚裡的蛔蟲嗎?
還是知音阿!
有這麼嚴重嗎?
沒關係, 隨您說, 您高興就好

您該發揮您的專長, 去保護社會陰影下的更弱勢的團體才不辜負您的抱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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