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罪犯不用手軟
老大們
不用給我面子~
跑一次就抓一次
抓一次就給他開單一次~
真是為那些被拖起ㄉ生物感到憤慨!
 
[這篇文章最後由jo1e984在 2008/12/12 05:51pm 第 1 次編輯]

下面引用由kill100a2008/12/12 02:44pm 發表的內容:
才罰15000喔!
應該還會有許多貪心、僥倖的人去試吧!!
感謝有你們幫忙守護海洋資源...
對阿...
建議每個罰單後面都加個零...其後以等比級數處罰...
第一次三萬...第二次六萬...十二萬, 二十四萬...以此類推....
我老家在台南七股也是捕魚的...我知道漁民的生活很困難...
但把腦筋動到國家公園上...哼哼...罰死這些狗日的龜孫....
 
[這篇文章最後由007在 2008/12/12 04:30pm 第 1 次編輯]

許多魚友現在知道為什麼站長臭酸大 不希望在站上討論野採了厚~
會開單的!
如果抓到8.4魚友 那就更尷尬了!!
也許各版主 把這篇 置頂
就不需要再解釋未什麼站上不鼓勵討論野採
 
拜託才罰這一點 租船的錢都不夠付
不要關 關他要供吃住 罰重一點 賠錢生意沒人做
 
路過看到~~可憐的漁夫~~你不會是把魚抓去賣"阿利海鮮"吧!那我可能吃過你抓的魚耶!!不過我沒犯法哦!跟你可不一樣呢.
誰叫你十多年前不知道當今會提倡保育,如今抓魚的範圍小了,方式也限制了,你的漁船,漁具留者當古董看就好了,
改行做工吧!不然你怎麼抓法律就怎麼罰,不要說你當漁夫二十多年了就不會做工了~誰叫你要當漁夫,要當漁夫也不要在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去七股吧!
在墾丁墾管處最大,要保護非常多山跟海的珍貴資源,這是屬於大家的,少數恆春四~五千人的漁夫們請不要破壞吧!不然一人一口水把你們淹了...
 
哇還有四~五千人的漁夫
那不是圖面上得魚在放大四~五千倍
在加北部漏油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nov/12/today-life8.htm
南北包抄下來
可能要在海上立個告示牌
魚兒勿到台灣旅遊
 
這個好!!!!!
不過價錢可以再提高一點
今年去墾丁2次,也是有看到一些魚民抓了堆小熱帶魚。
看了真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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