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暴力

推 推頂 !!!!!!
譴責
 
這一定要譴責的囉
只有小人才會使用這種下三濫的步數
 
報警吧~!
(可惡!!!)

其實自己去蒐集證據會快一點,備案當然是一定要的。

我想做這事情的人,想必覺得不會被發現,但事實上卻是破綻擺出,

通常這問題需反向思考。
 
^^找到人之後!

捉一把硫酸銅給他吃!!
 
最後編輯:
當然報警啦!!也調閱附近監示器...........差不多有譜吧!!
偵查不公開??也不知道案情如何??

聽警察說:
洪媽一店跟二店都被下毒
其他店家都沒事
擺明是衝著洪媽而來.......

其他老店家都相鄰做生意那麼久
很和樂不會自毀招牌
更不會是兇手!!
 
報警 報警 報警
 
都在調查了......現在報警......會不會太....晚了吧=.=
 
這樣生意會比較好嗎萬一被抓到 要負刑事責任不說 馬上會在8.4曝光 這邊都是養海水魚的中毒者,這樣搞會引起公憤 我看生意也不用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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