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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看到以上新聞,他的內容我還有一些搞不清楚的地方,不知道是不是大致上跟我說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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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種是這些
除非不同品種
假如是一樣的
即便不是台灣採的應該也會列管
 
最後編輯:
哈哈,學名有點難懂,不曉得有沒有圖可以比較,我們一般養的五爪貝不曉得是屬於哪一種,如果以後被限制就真的很麻煩,政府單位現在好像在立法前還能接受大眾進行討論和申訴
 
其實看起來應該是所有的貝了
接下來應該就是完全列管了
至於已經飼養的應該可以做登記
然後過渡期應該就是一貝難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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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60天內還可以向政府提出意見或者修改,不曉得站長或者有沒有其他人願意集思廣益向政府提出任何的通融方案
 
如是為了保育台灣海域族群 禁止採集就可以 為何要禁止進口 繁殖呢... 國外都有繁殖場繁殖的物種這麼做意義在哪看不懂~
不是應該要更引進並且大力復育才對嗎 政府人員自詡為專業 實際上是與實際狀況脫鉤了吧
 
其實在台灣養珊瑚或者軟體的高手還蠻多的,不知道是不是應該匯集這些高手由站長發起共同成立一個珊瑚或者海洋的復育中心,然後向政府申請經費,感覺有的時候就連政府單位的研究中心都還沒有PH 8.4裡面的高手強
 
如是為了保育台灣海域族群 禁止採集就可以 為何要禁止進口 繁殖呢... 國外都有繁殖場繁殖的物種這麼做意義在哪看不懂~
不是應該要更引進並且大力復育才對嗎 政府人員自詡為專業 實際上是與實際狀況脫鉤了吧
保育後資格就受限制, 價格上升,然後有辦法的人會出現, 我夢到的....
 
保育後資格就受限制, 價格上升,然後有辦法的人會出現, 我夢到的....
仙女降落嗎,不用夢,我開示給你們知

貝保育很久了,不是現在才保育的
我們一直輸入的都是合法進口,有國外的cites的

國際貿易看的是cites,不會鳥你台灣野保法,但你在台灣就是用野生動物保育法,但問題來了
cites ii級代表的是只要是人工繁殖個體,有合法輸出國的cites文件,就進的來,好人工的個體算野生動物嗎??
這個就是灰色地帶,以台灣的公家慣例,不要吵新聞,沒人檢舉,沒我的事,我不會去你家查你的魚缸去你的店看你的商品
但有檢舉,就依法辨理,就像現在養綠鬣蜥不是要依法去登記嘛,有的人就拿去野放了,有的人他家不公開你也不知道他有沒有養

好回到重點,現在養貝會不會出事,進口還進不進的到,海咖會不會繼續拿,按照剛剛看了公告內文後
其實就是在名錄內再把七種貝(原先沒那麼多種)列入,但法條第四條並沒有寫那麼多

第 4 條
野生動物區分為下列二類:
一、保育類:指瀕臨絕種、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
二、一般類:指保育類以外之野生動物。
前項第一款保育類野生動物,由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評估分類,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並製作名錄。
所以新聞與海保署公告只有名錄的部份


第 16 條
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本法或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 (ps:我是人工繁殖合法貿易輸入的是否符合這條??)

第 三 章 野生動物之輸出入
第 24 條
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
(ps:有主管機關同意就可以,目前管這個最大的是海保署)

第 36 條
以營利為目的,經營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買賣、加工、進口或出口者,應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執照,方得為之。 (ps現在網路上沒有營登有賣珊瑚或其他海洋動物的都是違法的)要不要捉有沒有人檢舉而已)

野保法在這,有意思查詢罰則的可以上去看囉

結論有養的人不用太擔心,以後會不會漲價不一定,
只不過是法條愈修愈完善,以後捉你要罰你時,不會有灰色地帶讓你閃而已
目前我還在考慮要不要mail過去,因為對市場幫助與法規有幫助嗎??
不太確定官員如果沒有請立委出來,會不會理我們小商人的看法

光是一個白花園鰻可以進,黃花園鰻不能進就無效構通了.....

以上,僅供參考,不是夢到,不是仙女,是現況
 
再補充一下好了,野保法是林務局管的,但野生動物牽扯的種類跟項目那麼多
一些事務其實需要跨部會討論,但偏偏有些學者,他不管海的也來發表意見,這個就是官學界的傲慢
但批評沒有幫助,上面有些人講的很好,成立團體才有發聲的力量,不過以台灣人的尿性好了,我是信心不大....

比如全台海水逛街地圖就好,使用率到現在428894,三年多了,有很多人在用,但回傳更新資訊的不到五十筆......

然後之前也聽過一個真實故事,只是我們把他當笑話,不曉得站上我有沒有講過(就當再聽一次的笑話)
企鵝是什麼動物,鳥類,那野生動物歸林務局管對吧,結果林務局說是海洋動物,那好,改去找海保署
海保署又說這個野保法要找林務局,結果該要申請的人就拍桌子說叫你們主管出來了,踢來踢去.....
後來企鵝怎麼解套,還是靠大型地方機關,各種公文,開會,備忘錄,等真的到機場時,把這些資料都拿給海關看
依照現行法條(沒有法條),還有這些單位的章(不管同不同意)有的他根本也不敢備書,然後機場才放行的,
灰色地帶,人工繁殖的保育動物,法條內有寫到嗎?

就跟現在進口一大堆都要經過食藥署那個免驗同意書(因為我們不會拿來吃)他免驗,但他每批都要申請
有時遇到找麻煩的機場海關,英文打錯一個字母都卡你整批貨一天哦~~
所以結論......我不要再扯一堆好了,要打屁到我那篇打屁聊天的去

貝,海產店看不看的到,看的到,法條過後呢,一定變少,有沒有,還是會有,這就是現況
就跟你過馬路不走斑馬線可以嗎??不可以,捉到罰錢,有沒有人這樣做,還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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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補充一下旁邊強國的作法,前幾年,我阿姨一個前員工開的店,裡面有二顆海南島的貝(那肯定沒cites的)
在他們政府準備要動作前都是越南貨充斥整個市場,當動作下去,那二顆貝讓那個員工關了一年多(是捉去關,不是罰錢而已)

這二年我們軟體很多又很漂亮在市場上主要一個原因就是旁邊那個大市場不能賣了
所以我們才有那麼多貨色,不然以價格為主要的消費性市場,如果那個大市場要貨,那輪的到我們買啊,搶不過啊

新的廣洲花地灣市場,五百多家水族業者,找不到一顆珊瑚你信不信,甚至有的地區家中養珊瑚還有要證明,以上不負責八卦
對了,有些內地朋友會翻過來看8.4,有看到的話來分享吧,看現在是不是一貝難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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